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扩大适用的成因与限制适用的规则 司法机关不当扩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范围,存在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不管基于何种原因,这种做法都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司法机关应当准确把握(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质与构成要件,限制本罪的适用范围。 方法 法益 钟海平 决水 放火罪 2025-06-07 19:1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