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林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执法调研
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林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推动我市国防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林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推动我市国防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条 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