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日报》:从“废墟”里找寻突破口 芝罘法院调解一起上百万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官,我已经收到被告一次性补偿给我的170多万元,实在太感谢您了!”前不久,芝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高君荣在电话里听到原告公司负责人激动的声音。这个电话把她的思绪带回到去年12月,她带领团队仅用一个月的时间,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上百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
“法官,我已经收到被告一次性补偿给我的170多万元,实在太感谢您了!”前不久,芝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高君荣在电话里听到原告公司负责人激动的声音。这个电话把她的思绪带回到去年12月,她带领团队仅用一个月的时间,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上百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
原告某房地产公司将商用房屋出租给被告周某使用,合同租期为10年零7个月,其中7个月为装修免租期,但被告周某在合同签订后不足7个月便违约,未按期支付租金。且在接手房屋后,周某将原本能对外经营的酒店内所有物品搬走,并将房屋拆得面目全非,从精装变成了毛坯。之后,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