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获刑!象山首例,公开宣判! 3月18日,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三名被告人因非法捕捞、贩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红海龟,分别被判处刑期及15万元的公益损害赔偿。 首例 象山 象山县 象山首例 三门湾 2025-03-19 11:2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