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劣化肥

三名男子被判刑并禁止从业!沁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

春耕春播,农资先行。农资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近日,沁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件,3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分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农资生产、销售及相关工作。

化肥 沁县 销售伪劣 伪劣化肥 沁县法院 2025-03-19 00:4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