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法纠正一起鸭鸭股份公司讹诈员工事件 故事需要从9年前说起。2016年5月,停职在家的徐明,突然接到共青城市公安局传唤,自己因挪用资金被鸭鸭股份公司举报,警方调查完笔录,并立案核实后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 鸭鸭 股份公司 鸭鸭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讹诈 江西高法 2025-03-14 18:15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