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陪你走丨超市买到过期热狗肠 消费者维权4日终获千元赔偿 3月1日,重庆市民沈先生(化名)在盒马鲜生月光之城店购买到生产日期标注为“2024年11月25日”的脆皮热狗肠,经核算该商品过期已达11天。历经4日反复交涉,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据理力争后,沈先生终获1000元赔偿。 消费者 赔偿 陪你走 热狗肠 热狗肠消费者 2025-03-14 11:2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