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快办区”让行政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 “我于2025年4月14日,在微信群散布他人隐私……经过民警的法治宣传教育,我深刻地认识到该行为是错误的,自愿接受处罚,以后不会再犯了。”黄某某在自述材料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快车道 册亨县 行政案件 册亨 罗文俊 2025-05-30 14:4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