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I制作的内容,权益到底归谁?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的人工智能生成图片体现了人的智力投入,具备“独创性”要素,并且体现了人的个性化表达,符合著作权法中要求作品具备“智力成果”和“独创性”,应当被认定为作品。这是首次从司法裁判的角度确认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具有作品属性。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的人工智能生成图片体现了人的智力投入,具备“独创性”要素,并且体现了人的个性化表达,符合著作权法中要求作品具备“智力成果”和“独创性”,应当被认定为作品。这是首次从司法裁判的角度确认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具有作品属性。
小迪是一位深耕AI生图领域的创作者,凭借独特的创意和精湛的AI运用技巧,在小红书平台积累了大量粉丝。某日,小迪偶然发现,某职业技术学院在其微信公众号的推文中,未经授权使用了自己AI生成的图片,这一行为涉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起诉至法院。
随着AI技术的发展,衍生出一系列版权争议。AI创作所得到的成果能否被视为“作品”?作品的独创性该怎么认定?版权到底归谁?近日,江苏首例AIGC著作权纠纷案对以上问题给出了答案。
近期,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进步,生成式AI在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广泛的应用潜力。然而,AI生成内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也日益成为法律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我省首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审结并生效。该案判决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受著作权法保护,能否被认定为“作品”的关键在于是否体现了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成为关注焦点。记者3月11日从常熟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审结江苏首例、全国第二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判决明确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的AI生成内容受著作权保护。
昨天(3月10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江苏首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纠纷案。该案的审结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AI相关的法律实践与理论,突出强调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被认定为作品的前提是应当能够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更为详实的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