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追踪】镇江市城市管理局上线跟进 孙女士反映,去年年底,大港朗香郡16栋一居民在原有阳光房违建的基础上继续建设院墙、台阶,并新建了一个阳光房。城管部门答复,之前建设的阳光房属于存量违建,但孙女士说,该阳光房是2018年建设的,不属于存量违建。 陈星 镇江市 盲道 城市管理局 李正军 2025-03-07 19:3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