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魏青松提醒:看电影禁止录音录像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魏青松表示,电影院往往会提出不得拍照的要求,拍照可能构成违约;观影时,用手机拍照会影响他人,是不应被提倡的不文明行为;对正在播放的电影录音录像,则是《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禁止的。 电影 手机拍照 委员 政协 魏青松 2025-03-10 14:05 2
政协委员魏青松提醒,电影院观影时禁止录音录像,否则会构成违法 3月10日,今天是十四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的闭幕日,在此期间,各位政协委员都提出了很多关于民生的社会问题,也备受全国老百姓的关注! 电影院 委员 政协 魏青松 电影院观影 2025-03-10 13:5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