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次网聊,小伙被对方逼迫转账13次
江苏的张先生通过某交友软件结识了一名女网友,在对方的要求下,两人互加了社交账号好友。在后续的聊天中,女网友突然发给张先生一段不雅视频,还告诉他,可以打开摄像头进行互动。张先生欣然接受,并在对方的诱导下,进行了裸聊。
江苏的张先生通过某交友软件结识了一名女网友,在对方的要求下,两人互加了社交账号好友。在后续的聊天中,女网友突然发给张先生一段不雅视频,还告诉他,可以打开摄像头进行互动。张先生欣然接受,并在对方的诱导下,进行了裸聊。
深夜,网上结识了一名长相甜美的女网友,没聊几句,对方就主动要求添加社交账号,还要求深度交流。这就是在上海出差的张先生经历的一幕。不过,女网友的出现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惊喜,因为在短短12个小时里,张先生被迫给这名所谓的女网友转账13次,共计4万多元,即使是这样,
近期,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白某某、冯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案件。青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3人合议庭审理,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6名辩护律师出庭,14名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财经自媒体博主寇某敲诈勒索案作出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此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为互联网空间法治化治理提供了重要范本。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在网络空间的言行同样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利用网络发帖文、发短视频时,不要进行威胁、敲诈、骚扰、造谣等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3月18日,包头市青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指定管辖。公诉机关指控,杨某等“黑车司机”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地,故意碰撞酒驾人员车辆,实施敲诈勒索67起。公诉机关认为,杨某等人行为触犯刑法,应以敲诈
2022年,某餐饮公司部门主管王某某为还清个人赌债,怂恿同在该餐饮公司担任厨师长的张某一起作案。同年3月的一天夜里,二人在所有员工下班后溜进后厨,张某作为厨师“表演”,王某某则拿着手机拍摄数段视频:张某拿着扫把在炒锅里涮过后刷墙、拿着拖地用的海绵拖把在印有“松
宋某运营“某某学术车”医药行业知名公号,2021年以来其团队通过该微信公众号发表“药企黑幕”等不实、负面信息,以“爆料”为由扩大影响力,通过明示、暗示等各种方法对企业进行威胁,并持续发帖,提出签订“公关服务协议”并支付“公关费用”等才予以删帖,向多家药企共计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朝阳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域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支撑保障朝阳区优化营商环境“走在前、作示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造更有“深度、广度、温度”的法治
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白某某、冯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案件。青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3人合议庭审理,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6名辩护律师出庭,14名被告人家
3月18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白某某、冯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案件。青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3人合议庭审理,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6名辩护律师出庭,14名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
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白某某、冯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案件。青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3人合议庭审理,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6名辩护律师出庭,14名被告人家
3月18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白某某、冯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案件。青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3人合议庭审理,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6名辩护律师出庭,14名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
普陀区检察院坚决惩治“按键伤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最终,2025年1月23日,被告人寇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此前,在“清朗浦江·2024”网络生态治理旬行动主题日活动上,“消费金融频道”多矩阵账户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要挟开展商业合作事件作为典型“黑公关”案例之一,被上海市委网信办公开通报。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获悉,1月23日,该案被告人寇某因
生活中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有人依法化解,也有人剑走偏锋,敲诈勒索就是这条歧途上的典型违法犯罪行为。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云冈检察带您了解并预防敲诈勒索罪。
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相某漫在多个线上外卖平台购买食品并投放异物,随后拍照反馈给平台和商家,以不赔偿就投诉相威胁先后向4家餐饮店铺索要共计人民币3169元。
此前,在“清朗浦江·2024”网络生态治理旬行动主题日活动上,“消费金融频道”多矩阵账户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要挟开展商业合作事件作为典型“黑公关”案例之一,被上海市委网信办公开通报。
此前,在“清朗浦江·2024”网络生态治理旬行动主题日活动上,“消费金融频道”多矩阵账户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要挟开展商业合作事件作为典型“黑公关”案例之一,被上海市委网信办公开通报。3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普陀区检察院)获悉,1月
此前,在“清朗浦江·2024”网络生态治理旬行动主题日活动上,“消费金融频道”多矩阵账户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要挟开展商业合作事件作为典型“黑公关”案例之一,被上海市委网信办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