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光辉

【普法案例】被告人张光辉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9年1至5月,村民郑裕连、李小羊、骆宏书、骆恢银、江道木、郑秀虹等(均已判刑)分别在福建省光泽县寨里镇、司前乡等各个山场,分别非法猎捕了二只猕猴、一只黑熊、二只鬣羚,先后分四次运送到光泽县城等地,以共计人民币42925元的价格卖出售给被告人张光辉。201

动物 收购 野生动物 被告人 张光辉 2025-02-21 22:2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