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判例:背靠背条款没有明确约定付款期限,视为约定不明 南京某投资公司(甲方)与被告江苏某建设公司(乙方)就某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其中付款条款为甲方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咨询报告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7%,保留3%的质量保修金。 南京 背靠背 判例 背靠背条款 付款期限 2025-05-21 21:0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