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投资合同未约定发行期限,如何以未履行发行义务为依据解除合同? 2021年1月15日,甲、乙签订《电视剧联合投资协议》,主要约定:一、甲、乙联合投资电视连续剧,双方为联合出品方;二、乙负责组织好该剧的拍摄制作、发行;三、该剧总投资约为8500万元人民币,甲对该剧投资900万元人民币,享有11%投资回报。四、乙承诺该剧在拍摄 投资 义务 影视 未约定 催告 2025-05-15 18:56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