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AI事故负责?
深度学习的“黄金十年”之后,AI时代已然到来,AI系统已然成为21世纪最显著、最重要的技术物之一,不断催生出各种新的智能产品、服务和应用,诸如Robotaxi、AI陪伴应用、人形机器人等。而且,在规模法则(scaling law)的引领下,以大模型为代表的AI
深度学习的“黄金十年”之后,AI时代已然到来,AI系统已然成为21世纪最显著、最重要的技术物之一,不断催生出各种新的智能产品、服务和应用,诸如Robotaxi、AI陪伴应用、人形机器人等。而且,在规模法则(scaling law)的引领下,以大模型为代表的AI
生成式AI技术谬用治理,无法脱离对提供者的刑事归责考察。在必要性上,归责的进路,必须能满足处罚适正审查。在归责进路选择上,帮助犯的进路降低了刑法的道德信誉,因而不经济;过失犯的进路仍停留在决策式AI的规制思维,因而无效;“行刑联动”的不作为犯进路,不仅能够提升